機關地址
720臺南市官田區隆本里中華路一段335號
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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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隆本里中華路一段335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8/09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隆本里中華路一段335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聘有乙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以上之有效合格證明: (1) 乙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結業證書(於 81 年 6 月 30 日前結業者)。 (2)乙級職業安全衛生技術士、甲級職業安全或衛生管理士證照 (除雇主兼任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外,均需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之投保資料表(明細),以證明受雇於該公司)供審查(須檢附有效回訓證明: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每兩年應至少參加12小時在職教育訓練)。
4.附加說明:須檢附聘有缺氧作業主管之證明:缺氧作業主管之證書, (除雇主兼任缺氧作業主管外,均需附缺氧作業主管人員之投保資料表(明細),以證明受雇於該公司)供審查。(須檢附有效回訓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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