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720臺南市官田區隆本里中華路一段335號
電子郵件信箱
3306@mail.ttl.com.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因本廠業務需要自決標次日起2年內,依原契約條件以議價程序,增購採購量100%以內之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隆本里中華路一段335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1/26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隆本里中華路一段335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持「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2.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完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1.受理檢舉單位:隆田酒廠政風室,電話:(06)5791194。傳真:(06)5793581。地址:臺南市官田區隆本里中華路一段335號
2.親自至本廠文書股領取
3.附52元大回郵信封並註明標案名稱函索
4.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站電子領標 ,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費請依政府電子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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