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360-1-108 已決標公告

搬運埔里酒廠酒桶乙式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芃達交通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49,650
原始預算
$ 750,000
底價金額
$ 665,000
決標折數
52.5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嘉義酒廠
機關代碼 3.7.74.3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簡榮俊先生
聯絡電話 (05)2215721#431
機關代碼 3.7.74.36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621嘉義縣民雄鄉福樂村中山路4號
聯絡人 簡榮俊先生
聯絡電話 (05)2215721#431
傳真號碼 (05)2205251
電子郵件信箱 031106@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0/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福樂村中山路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05 13:30
開標時間 107/11/05 14:00
開標地點 嘉義縣民雄鄉福樂村中山路4號本廠行政大樓二樓開標室。 其他: 1.詳投標須知 2.規格書(需解說請洽05-2215721#300製造課葉慶鍾先生)。 3.【廠商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案招標機關: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嘉義酒廠。地址:嘉義縣民雄鄉福樂村中山路4號 電話:(05)2215721 傳真:(05)2205251 4.電子招標文件,非經本廠同意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一定比率: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福樂村中山路4號本廠文書股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契約有效期限自決標日起30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本證明廠商得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備註:經濟部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 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通訊領標:自公告日起,附貼足掛號郵資之大型回郵信封,書明函索標單案號,回郵信封應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郵寄本廠行政室(簡明柱先生收)索取投標書表,廠商應自行估算郵遞時間,本廠不負郵遞延誤責任。 2.親自領標:自公告日起於上班時間洽本廠行政室簡明柱先生(電話分機432)領取。 3.領標地點:嘉義縣民雄鄉福樂村中山路4號。 4.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
收受報價單方式及地點 郵寄或親自送達嘉義縣民雄鄉福樂村中山路4號本廠文書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嘉義酒廠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05 13: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74.3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簡榮俊先生
聯絡電話
(05)2215721#431
機關代碼
3.7.74.36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621嘉義縣民雄鄉福樂村中山路4號
聯絡人
簡榮俊先生
聯絡電話
(05)2215721#431
傳真號碼
(05)2205251
電子郵件信箱
031106@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0/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福樂村中山路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05 13:30
開標時間
107/11/05 14:00
開標地點
嘉義縣民雄鄉福樂村中山路4號本廠行政大樓二樓開標室。 其他: 1.詳投標須知 2.規格書(需解說請洽05-2215721#300製造課葉慶鍾先生)。 3.【廠商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案招標機關: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嘉義酒廠。地址:嘉義縣民雄鄉福樂村中山路4號 電話:(05)2215721 傳真:(05)2205251 4.電子招標文件,非經本廠同意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一定比率: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福樂村中山路4號本廠文書股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契約有效期限自決標日起30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本證明廠商得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備註:經濟部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 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通訊領標:自公告日起,附貼足掛號郵資之大型回郵信封,書明函索標單案號,回郵信封應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郵寄本廠行政室(簡明柱先生收)索取投標書表,廠商應自行估算郵遞時間,本廠不負郵遞延誤責任。 2.親自領標:自公告日起於上班時間洽本廠行政室簡明柱先生(電話分機432)領取。 3.領標地點:嘉義縣民雄鄉福樂村中山路4號。 4.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
收受報價單方式及地點
郵寄或親自送達嘉義縣民雄鄉福樂村中山路4號本廠文書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嘉義酒廠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05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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