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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5南投縣埔里鎮中山路3段219號
開標地點
545011南投縣埔里鎮中山路三段219號 埔里酒廠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5011南投縣埔里鎮中山路3段219號(本廠文書股)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得標醫院應於 114年 8月 31日以前 完成所有檢查。(餘詳勞務採購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醫療機構開業執照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執行本次健康檢查的承檢醫院(即廠商)必須符合「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的規定。
(2).該醫療機構需要是經認可的勞工一般及特殊健康檢查醫療機構。
(3).投標時必須提供勞動部指定的合格證書,包括特殊檢查證書,以供審核。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如遇颱風等天災公告,機關不於公告日期開標:
1.順延開標:若因颱風或其他天災宣布停止上班,則原定的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日期會順延至恢復上班的第一天,並在同一時間和地點進行開標。
2.優先處理:如果在順延的開標日中,已經有其他案件排定開標,則會以該先前排定的案件為優先,確保不會因為天災而影響到已安排的開標期程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埔里酒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