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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太陽能發電設備(包含光電板、變流器、鋁合金模組及管線等)最大容量100K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南投酒廠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軍功里東山路8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軍功里東山路82號
履約期限
自結標次日起120日曆天完成台電並聯運轉及掛表作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應提出公司或商業登記資料投標 ,並符合下列條件:
A. 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B. 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具有能源技術服務業、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商業、太陽光電產業協會等。
2. 廠商納稅之證明。
3. 聘有勞工安光衛生管理員之證明影本(含保險卡)。受僱證明:提出廠商與受僱人間勞保證明。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證書之證書,依「勞工安光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有關規定須附下列證書之一 (1)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丙級技術士證照 。(2)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結業證書。
4. 檢附下列5項設備之原廠型錄規格說明書、技術資料等證明文件各3份:
(1)太陽光電模組組列(2)變流器(3)變壓器(4) 鋁合金支撐架材質證明(具有TAF認可之測試合格或同等級機構檢驗合格報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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