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中酒廠 |
|---|---|
| 機關代碼 | 3.7.74.33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71 - 玻璃及玻璃產品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劉瓊文 |
| 聯絡電話 | (04)23501318#450 |
| 機關代碼 | 3.7.74.33 |
| 單位名稱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中酒廠行政室 |
| 機關地址 | 407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二十八路二號 |
| 聯絡人 | 劉瓊文 |
| 聯絡電話 | (04)23501318#450 |
| 傳真號碼 | (04)23501138 |
| 電子郵件信箱 | 080193@mail.ttl.com.tw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07/2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407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二十八路二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08/12 09:30 |
| 開標時間 | 114/08/12 10:00 |
| 開標地點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中酒廠福利大樓開標室(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28路2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500,000元整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中酒廠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台中酒廠保管金戶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407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二十八路二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其他: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起2年,由機關視實際需求通知交貨日期及數量。 |
|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附加說明 | 1.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 領標期限: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3.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4. 電子招標文件,非經本機關同意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5. 請自行考量投遞時間,如因投標文件延誤無法按時寄達(視為無效標)。 6. 廠商負責人未出席由代理人開標,應填寫授權書,否則不得減價。 7.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親自至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中酒廠行政室領取或以郵件函索需附貼足郵資70元之大型回郵信封,書明函索標案投標書表(請註明案名或案號),回郵信封應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郵寄台中市西屯區工業28路2號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中酒廠行政室收.或依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上網領取;廠商應自行估算郵遞時間,機關不負郵遞延誤責任。 8. 本契約所稱日(天)數,日曆天計算。 9.各廠分配數量如下: 臺中酒廠: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二十八路2號,交貨數量為1,500,000支。 屏東酒廠:屏東縣內埔鄉建國路34號,交貨數量為1,600,000支。 宜蘭酒廠:宜蘭縣宜蘭市舊城西路3號,交貨數量為1,700,000支。 10.廠商於決標日起45日內先行製交臺中酒廠400,000支、屏東酒廠160,000支及宜蘭酒廠360,000支。剩餘數量由各廠依需求通知分批交貨時間及數量,各廠分配數量可勻用。 11.各廠依生產需求通知分批交貨數量,每批交貨數量得±2%,惟不得超過契約總價金額。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中酒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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