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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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二十八路二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中酒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台中酒廠保管金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配合環保法規辦理清運處理,避免廠商不履約恐將使本廠受罰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配合環保法規辦理清運處理,避免廠商不履約恐將使本廠受罰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二十八路二號文書股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需具乙級以上之廢棄物清除或處理許可文件。 (若提供處理許可種類須含釀酒污泥(R-0903)種類)
(若提供清除許可種類無須包含釀酒污泥(R-0903)種類)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合法清除廠商或處理場經環保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證(許可證許可期限應包含於本契約工期內)影本等文件相關資料(需正式許可證影本,不包含試運轉之廠商)。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親自領標: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規定時間止,至工安課親自領取(自備隨身碟)或電子領標。
2.郵購領標: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規定時間止(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寄:台中市西屯區工業二十八路二號,本廠工安課承辦人收,來函左上方寫明購置案名稱,內附回件大信封、自備隨身碟,寫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資。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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