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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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宜蘭市舊城西路3號
付款方式
書面標單文件售價每份1000元,附回郵件信封向宜蘭酒廠行政室承辦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宜蘭市舊城西路3號(宜蘭酒廠第2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宜蘭酒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宜蘭酒廠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宜蘭市舊城西路3號(宜蘭酒廠行政室)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前完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特定營業項目(許可業務)證明如下:【應領有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 公司營業項目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乙級以上)】。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檢附加入同業公會(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之會員證明文件,且須在有效期限內。
附加說明
1.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文件及規範書等相關文件,明瞭本案一切相關事項,如有疑問應在投標前洽詢機關使用或採購單位,並依採購法向本機關提出反映。
2.本案搬運設備應須注意作業轄區(香腸工場)所設置之「升降梯」以及「空調箱室」具有門寬等相關限制及施工材、管料為預估數量(應詳閱規範書或逕洽使用單位製造課),廠商應於投標前至本廠進行廠勘評估搬運、施工工法及其工料數量,如因錯估搬運、施工工法及其工料數量衍生其他施工價金或致無法履約者,廠商應自行承擔價金及責任,為有利於本案進行及避免產生履約爭議或履約困難,有意投標之廠商應至現場審慎評估。
3.非負責人參加開標者須附授權書並攜帶身份證明文件以供審查。
4.廠商對招標文件或契約有爭議時依採購法相關條文辦理。
5.本案聯絡人:採購文件問題請洽03-9355526分機374林先生;規範履約問題請洽03-9355526分機301黃先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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