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040-1-022 已決標公告

龍潭發貨中心111-112年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運處理勞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鼎壢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14,000
原始預算
$ 420,000
底價金額
$ 414,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桃園營業處
機關代碼 3.7.74.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鍾文勳
聯絡電話 (03)3385725#431
機關代碼 3.7.74.3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64號
聯絡人 鍾文勳
聯絡電話 (03)3385725#431
傳真號碼 (03)3365574
電子郵件信箱 150268@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為配合機關業務之需要,本契約期滿後機關得保留未來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徵得廠商同意向廠商後續擴充之權利,後續擴充契約以1年為限。 (二)後續擴充之項目及內容:契約屆滿前3個月通知廠商,經廠商同意後依原契約條件、價金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1年,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桃園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6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招標文件工本費壹佰元整,以現金或郵政匯票購置之。匯款戶頭: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桃園營業處,帳號:台灣銀行桃園分行026037090983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08 17:00
開標時間 110/11/09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1樓開標室(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6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6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預計為111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需為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或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此部分資格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有效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清除廢棄物代碼須包含D1801、D-1999、D2499等項目)及「廢棄物處理許可證」(廢棄物處理代碼須包含D18、D-19、D2499等項目),此部分資格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 (四)以上涉及分包部分,需同時檢附分包業者之營業項目文件、合作同意書(註明分包項目)及相關許可證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桃園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0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74.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鍾文勳
聯絡電話
(03)3385725#431
機關代碼
3.7.74.3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64號
聯絡人
鍾文勳
聯絡電話
(03)3385725#431
傳真號碼
(03)3365574
電子郵件信箱
150268@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為配合機關業務之需要,本契約期滿後機關得保留未來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徵得廠商同意向廠商後續擴充之權利,後續擴充契約以1年為限。 (二)後續擴充之項目及內容:契約屆滿前3個月通知廠商,經廠商同意後依原契約條件、價金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1年,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桃園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6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招標文件工本費壹佰元整,以現金或郵政匯票購置之。匯款戶頭: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桃園營業處,帳號:台灣銀行桃園分行026037090983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08 17:00
開標時間
110/11/09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1樓開標室(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6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6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預計為111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需為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或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此部分資格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有效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清除廢棄物代碼須包含D1801、D-1999、D2499等項目)及「廢棄物處理許可證」(廢棄物處理代碼須包含D18、D-19、D2499等項目),此部分資格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 (四)以上涉及分包部分,需同時檢附分包業者之營業項目文件、合作同意書(註明分包項目)及相關許可證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桃園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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