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221-2-006 已決標公告

109年度菸葉倉庫封倉燻蒸作業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功清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34,449
原始預算
$ 2,457,315
底價金額
$ 2,334,449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豐原捲菸研發製造工廠
機關代碼 3.7.74.2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韋福龍
聯絡電話 (04)25346410#373
機關代碼 3.7.74.27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豐原捲菸研發製造工廠
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1號
聯絡人 韋福龍
聯絡電話 (04)25346410#373
傳真號碼 (04)25346418
電子郵件信箱 build@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期間自原契約期滿日之次日起一年,擴充金額100%,其內容、條件及金額同原契約,並徵得廠商同意,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5/12 09:30
開標時間 109/05/12 10:00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1號(本機關行政大樓二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一定比率:2 %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1號;豐原捲菸研發製造工廠行政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之次日起一年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J101020病媒防治業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其他:得標廠商應於施作前聘請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應於施作期間留守現場注意施作安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投標時免附。 得標廠商施作前,應有病媒防治業專業技術人員。工作衣、工作帽、工作鞋、防毒口罩、防護眼鏡、防護手套等適當防護設備;為因應新冠肺炎,個人使用的防護設備以個人專用,不得給予他人使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豐原捲菸研發製造工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5/12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74.2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韋福龍
聯絡電話
(04)25346410#373
機關代碼
3.7.74.27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豐原捲菸研發製造工廠
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1號
聯絡人
韋福龍
聯絡電話
(04)25346410#373
傳真號碼
(04)25346418
電子郵件信箱
build@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期間自原契約期滿日之次日起一年,擴充金額100%,其內容、條件及金額同原契約,並徵得廠商同意,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5/12 09:30
開標時間
109/05/12 10:00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1號(本機關行政大樓二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一定比率:2 %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1號;豐原捲菸研發製造工廠行政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之次日起一年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J101020病媒防治業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其他:得標廠商應於施作前聘請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應於施作期間留守現場注意施作安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投標時免附。 得標廠商施作前,應有病媒防治業專業技術人員。工作衣、工作帽、工作鞋、防毒口罩、防護眼鏡、防護手套等適當防護設備;為因應新冠肺炎,個人使用的防護設備以個人專用,不得給予他人使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豐原捲菸研發製造工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5/1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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