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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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合約期滿時,機關若未以公開招標方式完成新約訂立,廠商應繼續履行合約至新約起始日前一日止,運價與其他規定不變。合約繼續履行時間最長為期二個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內埔菸廠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豐田村建國路3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豐田村建國路36號
履約期限
110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公告之日起至109年11月26日9時30分止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廠商端)下載投標書表。
(二)1、親自領標: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109年11月26日9時30分止至屏
東縣內埔鄉豐田村建國路36號本廠行政室出納繳交標案文件費用後憑據
向行政室文書務股領取標單。
2、郵購圖說: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109年11月25日9時30分止(郵戳
為憑)以限時掛號寄屏東縣內埔鄉豐田村建國路36號本廠行政室文書
股,來函左上方寫明本標案名稱,內附回郵大信封(25公分×38公分以上,
寫妥收件人姓名、住址及郵遞區號、公司行號請加註統一編號並貼足限時
掛號回信郵資52元及附標案文件費用100元,限屏東、內埔郵局兌款之
匯票抬頭為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內埔菸廠。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屏東縣內埔鄉豐田村建國路36號內埔菸廠行政室文
書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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