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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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二段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於本廠上班時間內先行向本廠出納股繳納圖說費新臺幣100元整(本費用概不退還),憑圖說費發票至工務課領取招標文件。通訊函索: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廠商自行估計郵遞往返時日),用限時掛號函件註明案號及採購標的名稱,內附回件大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郵資99元及圖說費新臺幣100元整(本費用概不退還) (限郵局匯票,受款人:臺北菸廠)寄本廠工務課收。
開標地點
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二段235號本廠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4,90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北菸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北菸廠押標金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二段235號行政室文書股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60日曆天內依本案規範一、4.規定提出本案送審資料(配置圖、施工計畫書等);決標次日起45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到廠、安裝、性能測試合格及教育訓練。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檢附本案設備完整配置圖、立面銜接圖及瓦斯管線配設圖者視為不合格標,不得參加價格標)。
@本採購預估需用金額,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1.餘詳投標須知及招標圖說文件。
2.本案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端領標作業)。
3.本案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含颱風天等政府宣布之停止上班日),以其休息日之次日代之。
4.本案開標日如遇颱風天等政府宣布之停止上班日,開標日則順延於開始上班日繼續辦理。
5.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北菸廠政風室,電話:02-22123101轉420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北菸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