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212-2-001 已決標公告

品管課實驗室節能變頻多聯式冷氣機14台及主機1套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羿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95,658
原始預算
$ 2,387,661
底價金額
$ 2,014,260
決標折數
89.1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北菸廠
機關代碼 3.7.74.2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91 - 氣體產生器; 蒸餾設備; 冷凍及空調設備; 過濾機具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先生
聯絡電話 (02)22123101#379
機關代碼 3.7.74.20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北菸廠工安課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二段235號
聯絡人 陳先生
聯絡電話 (02)22123101#379
傳真號碼 (02)86660819
電子郵件信箱 414457@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8/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二段235號本廠工安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於本廠上班時間內先行向本廠出納股繳納圖說費新臺幣100元整(本費用概不退還),憑圖說費發票至工安課領取招標文件。通訊函索: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廠商自行估計郵遞往返時日),用限時掛號函件註明案號及採購標的名稱,內附回件大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郵資139元及圖說費新臺幣100元整(本費用概不退還) (限郵局匯票,受款人:臺北菸廠)寄本廠工安課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9/03 08:00
開標時間 108/09/03 09:0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二段235號本廠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97,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二段235號本廠行政室文書股。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1月29日前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持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有效納稅證明、廠商信用之證明之廠商、丙等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登記執照及所屬同業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餘詳投標須知及招標圖說文件。 2.本案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端領標作業)。 3.本案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含颱風天等政府宣布之停止上班日),以其休息日之次日代之。 4.本案開標日如遇颱風天等政府宣布之停止上班日,開標日則順延於開始上班日繼續辦理。 5.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02-23214567轉361、02-2321-2725、檢舉信箱為:台北郵政5-108號信箱。 6.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北菸廠政風室:02-2211996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北菸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9/03 08: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74.2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先生
聯絡電話
(02)22123101#379
機關代碼
3.7.74.20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北菸廠工安課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二段235號
聯絡人
陳先生
聯絡電話
(02)22123101#379
傳真號碼
(02)86660819
電子郵件信箱
414457@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8/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二段235號本廠工安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於本廠上班時間內先行向本廠出納股繳納圖說費新臺幣100元整(本費用概不退還),憑圖說費發票至工安課領取招標文件。通訊函索: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廠商自行估計郵遞往返時日),用限時掛號函件註明案號及採購標的名稱,內附回件大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郵資139元及圖說費新臺幣100元整(本費用概不退還) (限郵局匯票,受款人:臺北菸廠)寄本廠工安課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9/03 08:00
開標時間
108/09/03 09:0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二段235號本廠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97,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二段235號本廠行政室文書股。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1月29日前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持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有效納稅證明、廠商信用之證明之廠商、丙等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登記執照及所屬同業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餘詳投標須知及招標圖說文件。 2.本案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端領標作業)。 3.本案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含颱風天等政府宣布之停止上班日),以其休息日之次日代之。 4.本案開標日如遇颱風天等政府宣布之停止上班日,開標日則順延於開始上班日繼續辦理。 5.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02-23214567轉361、02-2321-2725、檢舉信箱為:台北郵政5-108號信箱。 6.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北菸廠政風室:02-2211996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北菸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9/03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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