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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限屆滿因實際需要,經雙方同意得按原契約條件及運價核計價金,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2個月,擴充金額上限45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二段235號(行政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壹佰元整,請以現金或郵政匯票繳納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二段235號 (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二段235號(文書股)
廠商資格摘要
1.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須有G101061汽車貨運業。
3.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5.合格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證明文件且在有效期間內。
上述人員若非廠商負責人,另須檢附廠商聘僱證明文件,如勞保投保資料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止,上班時間內至本廠(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二段235號)行政室親自領標,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壹佰元整(現金或郵政匯票繳納)或通訊函索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壹佰元整(現金或郵政匯票繳納),並請附貼足65元郵資之大信封乙個左上角註明「索108-0210-2-024號 109年至110年菸類貨品運輸」招標文件,並註明統編以便開立發票。
其他
1.本案採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2.電子領標:廠商可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上網領取招標文件,詳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作業規定辦理。
3.受理檢舉或貪瀆不法單位信箱及電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02-23214567轉363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北菸廠政風室:02-22123101轉42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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