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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7個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80日曆天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特定營業項目(許可業務)證明如下:
政府登記合格之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代碼:E101011)或設立於臺東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代碼:E102011)。
2.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記錄、評鑑事項)。
本欄僅摘要,投標廠商基本資格詳如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1. 公開開標案件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不分段開標為1~2人(其中1人宜為負責人或持有授權書之人)。
2. 本採購案截標或開標當日因故停止辦公者,以其次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截標後之開標亦順延之。
3.廠商投標前須親至現場逐項核對施工項目、數量,並確實了解現場;現場勘查需事先與臺東營業所聯繫約定時間電話:(089)322145陳煦曦先生,由機關人員陪同進場(詳如招標補充說明)。
4.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民國115年5月5日上午10時00分。
5.投標文件須於民國115年5月4日17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花蓮市仁愛街75號)。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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