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130-4-002 已截止

114-115年花蓮營業處轄屬營業所貨品運輸採購案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公告日:113/10/29 截止日:113/11/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48,450,000

押標金
$ 4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3/11/11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機關代碼 3.7.74.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宋彩雲
聯絡電話 (03)8323141#433
機關代碼 3.7.74.11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聯絡人 宋彩雲
聯絡電話 (03)8323141#433
傳真號碼 (03)8356004
電子郵件信箱 130017@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為配合機關業務之需要,機關得保留未來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向廠商增購之權利,後續擴充契約以一年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0/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現金100元繳交本處行政室出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11 17:00
開標時間 113/11/12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花蓮區400,000元、(二)宜蘭區350,000元、(三)臺東區21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為投標廠商於得標後履行契約,保證廠商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為投標廠商於得標後履行契約,保證廠商依招標文件規定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3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項次3臺東地區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EA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0,500,000元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74.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宋彩雲
聯絡電話
(03)8323141#433
機關代碼
3.7.74.11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聯絡人
宋彩雲
聯絡電話
(03)8323141#433
傳真號碼
(03)8356004
電子郵件信箱
130017@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為配合機關業務之需要,機關得保留未來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向廠商增購之權利,後續擴充契約以一年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0/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現金100元繳交本處行政室出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11 17:00
開標時間
113/11/12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花蓮區400,000元、(二)宜蘭區350,000元、(三)臺東區21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為投標廠商於得標後履行契約,保證廠商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為投標廠商於得標後履行契約,保證廠商依招標文件規定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3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項次3臺東地區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EA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0,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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