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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在契約有效期限內得執行增購,若雙方同意依原契約條件、價金(即單價不變)等續約,則僅以換文方式續約,不再另行議價作業,最長得擴充期間為2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現金100元繳交本處行政室出納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2.依「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規定,檢附「建築物昇降設備專業廠商登記證」及「建築物昇降設備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隸屬廠商須為投標廠商,且須在有效日期內)。
附加說明
一、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民國113年11月14日上午10時00分。如遇有颱風天等政府宣布之停止上班日,開標日順延於開始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二、投標文件須於民國113年11月13日17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花蓮市仁愛街75號行政室。
三、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地點: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2樓禮堂(花蓮市仁愛街75號)。
四、公開開標案件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依採購法不公開或不限制廠商出席人數者免填):不分段開標或分段開標之第一、三段標為1~2人(其中1人宜為負責人或持有授權書之人)。
五、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六、本案業務承辦人:
(1) 採購發包單位:宋小姐 電話(03)8323141-3 分機433
(2) 採購使用單位:張小姐 電話(03)8323141-3 分機311
七、本次招標文件增列內容,「招標規範 壹、七、契約有效期間內,若因機關組織簡併、裁撤、遷移、轄區調整或房地出租等,導致建築物之昇降設備不需保養服務時,廠商應配合辦理,於接獲機關通知後停止每月定期檢查保養,保養費給付至機關通知當月止。」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51,2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