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130-4-002 已決標公告

111-112年花蓮營業處轄屬營業所貨品運輸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43,458,000
原始預算
$ 21,050,000
底價金額
$ 43,627,500
決標折數
99.6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機關代碼 3.7.74.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顏莉雅
聯絡電話 (03)8323141#433
機關代碼 3.7.74.11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聯絡人 顏莉雅
聯絡電話 (03)8323141#433
傳真號碼 (03)8356004
電子郵件信箱 1306@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為配合機關業務之需要,機關得保留未來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向廠商增購之權利,後續擴充契約以一年為限。 (二)後續擴充之項目及內容:契約屆滿前三個月通知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價金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一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現金100元繳交本處出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30 17:00
開標時間 110/12/01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花蓮地區新臺幣420,000元、(二)宜蘭地區新臺幣270,000元、(三)臺東地區新臺幣19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營業登記項目需包含運輸業務,相關代碼G101061)。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汽車運輸營業執照影本。 2.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民國110年12月1日上午10時00分。 二、如遇有颱風天等政府宣布之停止上班日,開標日順延於開始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三、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地點:花蓮市仁愛街75號2樓禮堂。 四、公開開標案件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1~2人(其中1人宜為負責人或持有授權書之人)。 五、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六、決標原則:最低標,非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七、本採購採:複數決標,保留採購項目或數量選擇之組合權利,由廠商分項報價。 八、本採購:分項決標(分花蓮地區、宜蘭地區、臺東地區)、單價決標(以0.6公升酒類每打基本里程12公里之標價決定得標廠商)。 九、投標文件須於民國110年11月30日17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花蓮市仁愛街75號行政室收件。 十、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十一、本案業務承辦人: (一)採購發包單位:行政室 電話(03)8323141分機433 顏莉雅小姐 (二)採購使用單位:物流課 電話(03)8323141分機313 宋彩雲小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項次1花蓮地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EA
預算金額_2 21,05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項次2宜蘭地區
預算金額_3 13,560,000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項次3臺東地區
截標時間 110/11/3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74.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顏莉雅
聯絡電話
(03)8323141#433
機關代碼
3.7.74.11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聯絡人
顏莉雅
聯絡電話
(03)8323141#433
傳真號碼
(03)8356004
電子郵件信箱
1306@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為配合機關業務之需要,機關得保留未來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向廠商增購之權利,後續擴充契約以一年為限。 (二)後續擴充之項目及內容:契約屆滿前三個月通知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價金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一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現金100元繳交本處出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30 17:00
開標時間
110/12/01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花蓮地區新臺幣420,000元、(二)宜蘭地區新臺幣270,000元、(三)臺東地區新臺幣19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營業登記項目需包含運輸業務,相關代碼G101061)。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汽車運輸營業執照影本。 2.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民國110年12月1日上午10時00分。 二、如遇有颱風天等政府宣布之停止上班日,開標日順延於開始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三、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地點:花蓮市仁愛街75號2樓禮堂。 四、公開開標案件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1~2人(其中1人宜為負責人或持有授權書之人)。 五、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六、決標原則:最低標,非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七、本採購採:複數決標,保留採購項目或數量選擇之組合權利,由廠商分項報價。 八、本採購:分項決標(分花蓮地區、宜蘭地區、臺東地區)、單價決標(以0.6公升酒類每打基本里程12公里之標價決定得標廠商)。 九、投標文件須於民國110年11月30日17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花蓮市仁愛街75號行政室收件。 十、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十一、本案業務承辦人: (一)採購發包單位:行政室 電話(03)8323141分機433 顏莉雅小姐 (二)採購使用單位:物流課 電話(03)8323141分機313 宋彩雲小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項次1花蓮地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EA
預算金額_2
21,05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項次2宜蘭地區
預算金額_3
13,560,000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項次3臺東地區
截標時間
110/11/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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