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130-1-001 已決標公告

花蓮營業處電話交換系統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嘉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5,875
原始預算
$ 300,000
底價金額
$ 300,000
決標折數
81.9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機關代碼 3.7.74.1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俊宏
聯絡電話 (03)8323141#433
機關代碼 3.7.74.11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聯絡人 劉俊宏
聯絡電話 (03)8323141#433
傳真號碼 (03)8356004
電子郵件信箱 1306@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8/03/27
原公告日 108/03/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現金繳納本處出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4/02 17:00
開標時間 108/04/03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45個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原住民個人(獨資企業)應提供戶籍謄本(所提如係影本,得標後本處得檢視正本)。戶籍謄本請省略記事。 (四)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公司行號)應提供經所在地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核發之有效證明文件。前開證明之有效期間為六個月。戶籍謄本請省略記事。 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履約期限】於決標日次日起45日曆天竣工。 【決標原則】:最低標;非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本案履約所在地屬原住民地,依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辦理,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 (一)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標封需勾選屬「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 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 (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通訊函索(建議自備隨身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標期限前附回郵信封貼足75元(右上角註明函索(108-0130-1-001花蓮營業處電話交換系統採購案)寄本處函索投標書表。函購郵件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及函索信封未註明索標名稱或案號者不予受理。 2.親自領標(建議自備隨身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標期限前逕向本處領取投標書表。 3.電子領標:招標文件提供廠商利用電子方式下載,請依「政府電子採購網」辦理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截止時間】投標文件須於民國108年4月2日17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花蓮市仁愛街75號)。 【開標時間】:108年4月3日上午10時00分。如遇有颱風天等政府宣布之停止上班日,開標日順延於開始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開標地點】: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2樓禮堂(花蓮市仁愛街75號)。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 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押標金金額】:固定金額10,000元。 【履約保證金金額】:固定金額30,000元。 【保固保證金金額】:固定金額10,000元。 【業務承辦人】: 採購發包單位:行政室:劉俊宏 電話(03)8323141分機433。 採購使用單位:行政室:劉俊宏 電話(03)8323141分機43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0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74.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俊宏
聯絡電話
(03)8323141#433
機關代碼
3.7.74.11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聯絡人
劉俊宏
聯絡電話
(03)8323141#433
傳真號碼
(03)8356004
電子郵件信箱
1306@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8/03/27
原公告日
108/03/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現金繳納本處出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4/02 17:00
開標時間
108/04/03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45個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原住民個人(獨資企業)應提供戶籍謄本(所提如係影本,得標後本處得檢視正本)。戶籍謄本請省略記事。 (四)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公司行號)應提供經所在地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核發之有效證明文件。前開證明之有效期間為六個月。戶籍謄本請省略記事。 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履約期限】於決標日次日起45日曆天竣工。 【決標原則】:最低標;非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本案履約所在地屬原住民地,依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辦理,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 (一)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標封需勾選屬「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 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 (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通訊函索(建議自備隨身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標期限前附回郵信封貼足75元(右上角註明函索(108-0130-1-001花蓮營業處電話交換系統採購案)寄本處函索投標書表。函購郵件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及函索信封未註明索標名稱或案號者不予受理。 2.親自領標(建議自備隨身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標期限前逕向本處領取投標書表。 3.電子領標:招標文件提供廠商利用電子方式下載,請依「政府電子採購網」辦理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截止時間】投標文件須於民國108年4月2日17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花蓮市仁愛街75號)。 【開標時間】:108年4月3日上午10時00分。如遇有颱風天等政府宣布之停止上班日,開標日順延於開始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開標地點】: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2樓禮堂(花蓮市仁愛街75號)。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 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押標金金額】:固定金額10,000元。 【履約保證金金額】:固定金額30,000元。 【保固保證金金額】:固定金額10,000元。 【業務承辦人】: 採購發包單位:行政室:劉俊宏 電話(03)8323141分機433。 採購使用單位:行政室:劉俊宏 電話(03)8323141分機43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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