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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開標地點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二樓禮堂(花蓮市仁愛街7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行政室收發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屬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需附:
(1)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
(2)本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2.屬設立事務所之土木或結構工程執業技師需附:
(1)土木或結構工程技師執業證書影本
(2)本年度土木或結構工程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3.屬登記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結構工程科別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需附:
(1)執業於投標廠商之土木或結構工程技師執業證書影本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決標原則】: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評審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另訂「評審須知」)。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至本營業處行政室事務股購買或電子領標。本處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 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
【投標截止 時間】投標文件須於民國107年11月2日17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行政室收發(花蓮市仁愛街75號)。
【開標時間】:107年11月5日下午2時00分。如遇有颱風天等政府宣布之停止上班日,開標日順延於開始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開標地點】: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2樓禮堂(花蓮市仁愛街75號)。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
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採購發包單位:劉俊宏 電話(03)8323141-3 分機433
採購使用單位:黃玉菱 電話(03)8323141-3 分機311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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