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130-1-003 已決標公告

台灣生啤酒(18天)委託代送花蓮區「全聯社各分店」銷售服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鮮之美商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00,000
原始預算
$ 300,000
底價金額
$ 3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機關代碼 3.7.74.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張秋雲
聯絡電話 (03)8323141#433
機關代碼 3.7.74.11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聯絡人 張秋雲
聯絡電話 (03)8323141#433
傳真號碼 (03)8356004
電子郵件信箱 1306@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在契約有效期限內執行增購時,若雙方同意依原契約條件、價金等續約,則僅以換文方式續約,不再另行議價作業,最長得擴充1年(即107年5月1日至108年4月30日),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300,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100元繳交本處出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14 17:00
開標時間 106/03/15 10:00
開標地點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花蓮市仁愛街75號)2樓禮堂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行政室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5月1日~至107年4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與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截止投標】:投標文件須於民國106年3月14 日下午05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花蓮市仁愛街75號行政室收發。 【開標時間】:民國106年3月15日上午10時00分。如遇有颱風天等政府宣布之停止上班日,開標日順延於開始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投標地點】: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花蓮市仁愛街75號)2樓禮堂。公開開標案件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不分段開標或分段開標之第一、三段標為1~2人(其中1人宜為負責人或持有授權書之人)。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投標廠商之標價條件】:代送至招標機關指定轄屬花蓮區全聯社各分店,詳本案附件1.代送名冊,如有新增代送門市,由機關與廠商雙方合意後訂定之。 【本案代送區域說明】:含花蓮縣市地區,預估銷量3,333打/年 廠商應遞送投標文件份數:企劃書1式8份,其餘文件1式1份 企劃書須包含以下內容,並須附詳細資料或證明: (一)公司規模與通路代送經驗及證明文件:    1.公司規模組織(含營業額、人員與冷藏設備及冷藏車車輛)及團隊成員經驗與能力。    2.承攬相關代送商經驗及執行績效(含低溫產品代送經驗)。 (二)連鎖通路低溫冷藏產品代送巡補管理:    1.通路代送規劃。    2.存貨管理(包含鮮度管理與瑕疵品處理)。    3.代送業務管理。    4.後勤管理。    5.資訊管理。    6.銷售服務費費用比率。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1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74.11
聯絡人
張秋雲
聯絡電話
(03)8323141#433
機關代碼
3.7.74.11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聯絡人
張秋雲
聯絡電話
(03)8323141#433
傳真號碼
(03)8356004
電子郵件信箱
1306@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在契約有效期限內執行增購時,若雙方同意依原契約條件、價金等續約,則僅以換文方式續約,不再另行議價作業,最長得擴充1年(即107年5月1日至108年4月30日),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300,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100元繳交本處出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14 17:00
開標時間
106/03/15 10:00
開標地點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花蓮市仁愛街75號)2樓禮堂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75號行政室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5月1日~至107年4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與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截止投標】:投標文件須於民國106年3月14 日下午05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花蓮市仁愛街75號行政室收發。 【開標時間】:民國106年3月15日上午10時00分。如遇有颱風天等政府宣布之停止上班日,開標日順延於開始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投標地點】: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花蓮市仁愛街75號)2樓禮堂。公開開標案件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不分段開標或分段開標之第一、三段標為1~2人(其中1人宜為負責人或持有授權書之人)。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投標廠商之標價條件】:代送至招標機關指定轄屬花蓮區全聯社各分店,詳本案附件1.代送名冊,如有新增代送門市,由機關與廠商雙方合意後訂定之。 【本案代送區域說明】:含花蓮縣市地區,預估銷量3,333打/年 廠商應遞送投標文件份數:企劃書1式8份,其餘文件1式1份 企劃書須包含以下內容,並須附詳細資料或證明: (一)公司規模與通路代送經驗及證明文件:    1.公司規模組織(含營業額、人員與冷藏設備及冷藏車車輛)及團隊成員經驗與能力。    2.承攬相關代送商經驗及執行績效(含低溫產品代送經驗)。 (二)連鎖通路低溫冷藏產品代送巡補管理:    1.通路代送規劃。    2.存貨管理(包含鮮度管理與瑕疵品處理)。    3.代送業務管理。    4.後勤管理。    5.資訊管理。    6.銷售服務費費用比率。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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