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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機關在契約有效期限內執行增購時,若雙方同意依原契約條件、價金等續約,則僅以換文方式續約,不再另行議價作業, 最長得擴充1年(即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40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售價100元以現金繳交本處出納
開標地點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2樓禮堂(花蓮市仁愛街75號)
押標金額度
各標的新臺幣30,000元。(請依標的分別繳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行政室收發(花蓮市仁愛街75號)。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廠商可於投標前先至臺灣菸酒花蓮、臺東便利商店瞭解作業情形,聯絡電話03-8352349、089-340910。
【決標原則】:最低標,非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本案為複數決標並採分項決標,廠商各項投標文件無需分項裝封,無需於大外標封標示投標項次。
【請依投標項次分別繳交】
1.押標金
2.押標金憑證影本黏貼單
3.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3用文件)
【押標金、履約保證金】
請依標的分別繳交,
押標金為各標的新臺幣30,000元。
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之5%。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至本營業處行政室事務股購買或電子領標。本處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 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
【投標截止時間】
民國105年11月29日下午17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花蓮市仁愛街75號行政室。
【開標時間】
民國105年11月30日下午2時00分。如遇有颱風天等政府宣布之停止上班日,開標日順延於開始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不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開標地點】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2樓禮堂(花蓮市仁愛街75號)。
【本案承辦人】
採購發包單位:張秋雲 電話(03)8323141 分機433
採購使用單位:黃春美 電話(03)8323141 分機301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