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資訊管理士洪先生(履約規範)/陳小姐(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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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管理士洪先生(履約規範)/陳小姐(招標文件)
聯絡電話
(04)24953126#404/#501
電子郵件信箱
yuping2023@ppmof.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履約服務品質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非工程類之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招標文件可親自領取(每份0元)、附回郵信封70元索取,或電子領標(政
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2.相關人員聯絡方式:
(1)本案採購單位:總務室技術士陳小姐,電話:04-24953126#501,傳真:
04-24969826。
(2)本案使用需求(相關規範)電話諮詢單位:資訊室 資訊管理士洪先生,電話:
04-24953126#404。
3.本廠202會議室(地址: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4.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
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
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據實表明,如未揭
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5.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經主持開標人於開標場所唱名3次仍未到場者,視同放棄。
6.請投標廠商於領標後,隨時注意等標期間招標機關是否刊出更正公告(投標期限展延、內容更動、其他)等情況,以便及時下載更正後招標文件,以確保領標文件正確性。
7.利用電子領標者須取得憑據,每一憑據以投標一次為限;廠商需將憑據檔內容之書面資料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付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