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301-1 已決標公告

45gsm捲筒水印模造紙

財政部印刷廠 決標日:112/06/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興中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8,961,700
原始預算
$ 59,535,000
底價金額
$ 56,933,100
決標折數
103.5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政部印刷廠
機關代碼 3.7.7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游季叡
聯絡電話 (04)24953126#273
機關代碼 3.7.73
單位名稱 總務室
機關地址 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聯絡人 游季叡
聯絡電話 (04)24953126#273
傳真號碼 (04)24969826
電子郵件信箱 ray831028@ppmof.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9,535,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廠商履約情況良好,得辦理後續擴充1 次(每次1年,其擴充金額為新臺幣59,535,000 元(含稅)),合計採購金額為119,070,000 元(含稅)。另依工程會94 年3 月29 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 號函示,本採購如廠商履約情形良好,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完成訂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09 17:00
開標時間 112/06/12 14:00
開標地點 本廠203會議室(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97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財政部印刷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財政部印刷廠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7月1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招標文件可親自領取(每份100元)、附回郵信封70元索取,或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2.相關人員聯絡方式: (1)本案採購單位:總務室技術士游季叡,電話:04-24953126#273,傳真:04-24969826。 (2)本案使用需求(相關規範)電話諮詢單位:生產課第二工場長黃枝森,電話:04-24953126#259。 3.本廠203會議室(地址: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4.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5.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相關說明如后: (1)投標廠商應於本案截止投標日前提供「符合本案規格及浮水印之樣張(紙寬39.4±0.1cm*紙長約50cm)」供檢驗,檢驗項目詳如本案「招標規範」之附表3,測試合格之廠商始能參加價格標。另投標廠商若曾參與本標案(案號:112-0301-1),且測試合格並願提供完全相同之紙樣參與投標,為節省行政程序及測試時間,僅須提供(案號:112-0301-1)合格證明(如公文及測試結果影本)及切結書(詳「招標規範」之附件1),並經開標時審核符合事實者,免再行前述規格標之測試,即視為規格標之合格廠商。 (2)承前,經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本廠將公文或電話通知檢驗日期,並經本廠檢驗合格後,取得參加價格標之資格。 (3)未通過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基本資格)或第二階段規格測試之投標廠商,已投標未開標之部分,原封發還。 (4)本案各段標之標封須裝入之文件補充說明如下: A.資格封:投標廠商聲明書1份、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1份、廠商納稅證明1份,如押標金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亦得將該票據裝入本封內。若屬前述說明後段具測試合格證明之廠商,亦得將合格證明(如公文及測試結果影本)及切結書放置於本封內。 B.規格封:符合本案規格及浮水印之樣張(紙寬39.4±0.1cm*紙長約50cm) C.價格封:投標標價清單1份、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1份。 6.修正招標規範第5點及投標須知第31點規定,新增招標規範附件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印刷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6/0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財政部印刷廠
機關代碼 3.7.7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游季叡
聯絡電話
(04)24953126#273
機關代碼
3.7.73
單位名稱
總務室
機關地址
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聯絡人
游季叡
聯絡電話
(04)24953126#273
傳真號碼
(04)24969826
電子郵件信箱
ray831028@ppmof.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9,535,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廠商履約情況良好,得辦理後續擴充1 次(每次1年,其擴充金額為新臺幣59,535,000 元(含稅)),合計採購金額為119,070,000 元(含稅)。另依工程會94 年3 月29 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 號函示,本採購如廠商履約情形良好,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完成訂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09 17:00
開標時間
112/06/12 14:00
開標地點
本廠203會議室(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97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財政部印刷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財政部印刷廠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7月1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招標文件可親自領取(每份100元)、附回郵信封70元索取,或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2.相關人員聯絡方式: (1)本案採購單位:總務室技術士游季叡,電話:04-24953126#273,傳真:04-24969826。 (2)本案使用需求(相關規範)電話諮詢單位:生產課第二工場長黃枝森,電話:04-24953126#259。 3.本廠203會議室(地址: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4.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5.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相關說明如后: (1)投標廠商應於本案截止投標日前提供「符合本案規格及浮水印之樣張(紙寬39.4±0.1cm*紙長約50cm)」供檢驗,檢驗項目詳如本案「招標規範」之附表3,測試合格之廠商始能參加價格標。另投標廠商若曾參與本標案(案號:112-0301-1),且測試合格並願提供完全相同之紙樣參與投標,為節省行政程序及測試時間,僅須提供(案號:112-0301-1)合格證明(如公文及測試結果影本)及切結書(詳「招標規範」之附件1),並經開標時審核符合事實者,免再行前述規格標之測試,即視為規格標之合格廠商。 (2)承前,經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本廠將公文或電話通知檢驗日期,並經本廠檢驗合格後,取得參加價格標之資格。 (3)未通過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基本資格)或第二階段規格測試之投標廠商,已投標未開標之部分,原封發還。 (4)本案各段標之標封須裝入之文件補充說明如下: A.資格封:投標廠商聲明書1份、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1份、廠商納稅證明1份,如押標金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亦得將該票據裝入本封內。若屬前述說明後段具測試合格證明之廠商,亦得將合格證明(如公文及測試結果影本)及切結書放置於本封內。 B.規格封:符合本案規格及浮水印之樣張(紙寬39.4±0.1cm*紙長約50cm) C.價格封:投標標價清單1份、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1份。 6.修正招標規範第5點及投標須知第31點規定,新增招標規範附件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印刷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6/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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