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ray831028@ppmof.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開標地點
本廠203會議室(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1.本案招標文件可親自領取(每份100元)、附回郵信封70元索取,或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2.相關人員聯絡方式:
(1)本案採購單位:總務室技術士游季叡,電話:04-24953126#273,傳真:04-24969826。
(2)本案使用需求(相關規範)電話諮詢單位:營業課技術士陳文芳,電話:04-24953126#214。
3.本廠203會議室(地址: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4.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 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5.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相關說明如后:
(1)投標廠商應於本案截止投標日前提供「至少1捲300m之本案用紙」供測試,測試項目詳如本案「招標規範」之附表,測試合格之廠商始能參加價格標。(2)承前,經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本廠將電話通知並於資格標審查當日安排測試,並經本廠測試合格後,取得參加價格標之資格,逾期以棄權論,不另安排測試。(3)未通過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基本資格)或第二階段規格測試之投標廠商,已投標未開標之部分,原封發還。(4)本案各段標之標封須裝入之文件補充說明如下:
A.資格封:
投標廠商聲明書1份、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1份、廠商納稅證明1份,如押標金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亦得將該票據裝入本封內。(結算驗收證明書(或類似其他證明文件)及切結書亦放入本標封)
B.規格封:
至少1捲300m之本案用紙
C.價格封:
投標標價清單1份、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1份。
(5)另倘投標廠商為本廠111年度之合約商,為提升採購效率,節省測試時間,得提供該年度結算驗收證明書(或類似其他證明文件)及切結書,可免再行測試即視為測試合格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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