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1220-1 已決標公告

70gsm捲筒自黏貼紙

財政部印刷廠 決標日:111/01/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原始公告未揭露得標廠商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731,930
原始預算
$ 5,120,168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2.4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政部印刷廠
機關代碼 3.7.7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游季叡
聯絡電話 (04)24953126#273
機關代碼 3.7.73
單位名稱 總務室
機關地址 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聯絡人 游季叡
聯絡電話 (04)24953126#273
傳真號碼 (04)24938834
電子郵件信箱 ray831028@ppmof.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120,16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11 17:00
開標時間 111/01/12 10:30
開標地點 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56,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財政部印刷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財政部印刷廠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停用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2.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或依採購法相關子法: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三條第五項規定辦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招標文件可親自領取(每份100元)、附回郵信封50元索取,或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2.相關人員聯絡方式: (1)本案採購單位:總務室技術士游季叡,電話:04-24953126#273,傳真:04-24938834。 (2)本案使用需求(相關規範)電話諮詢單位:營業課技術士陳文芳,電話:04-24953126#214。 3.本廠203會議室(地址: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4.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5.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相關說明如后: (1)投標廠商應於本案截止投標日前提供「至少1捲300m之本案用紙」供測試,測試項目詳如本案「招標規範」之附表,測試合格之廠商始能參加價格標。 (2)承前,經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本廠將電話通知並於資格標審查當日安排測試,並經本廠測試合格後,取得參加價格標之資格,逾期以棄權論,不另安排測試。 (3)未通過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基本資格)或第二階段規格測試之投標廠商,已投標未開標之部分,原封發還。 (4)本案各段標之標封須裝入之文件補充說明如下: A.資格封: 投標廠商聲明書1份、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1份、廠商納稅證明1份,如押標金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亦得將該票據裝入本封內。(結算驗收證明書(或類似其他證明文件)及切結書亦放入本標封) B.規格封: 至少1捲300m之本案用紙 C.價格封: 投標標價清單1份、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1份。 (5)另倘投標廠商為本廠110年度之合約商,為提升採購效率,節省測試時間,得提供該年度結算驗收證明書(或類似其他證明文件)及切結書,可免再行測試即視為測試合格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印刷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財政部印刷廠
機關代碼 3.7.7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游季叡
聯絡電話
(04)24953126#273
機關代碼
3.7.73
單位名稱
總務室
機關地址
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聯絡人
游季叡
聯絡電話
(04)24953126#273
傳真號碼
(04)24938834
電子郵件信箱
ray831028@ppmof.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120,16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11 17:00
開標時間
111/01/12 10:30
開標地點
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56,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財政部印刷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財政部印刷廠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停用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2.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或依採購法相關子法: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三條第五項規定辦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招標文件可親自領取(每份100元)、附回郵信封50元索取,或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2.相關人員聯絡方式: (1)本案採購單位:總務室技術士游季叡,電話:04-24953126#273,傳真:04-24938834。 (2)本案使用需求(相關規範)電話諮詢單位:營業課技術士陳文芳,電話:04-24953126#214。 3.本廠203會議室(地址: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4.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5.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相關說明如后: (1)投標廠商應於本案截止投標日前提供「至少1捲300m之本案用紙」供測試,測試項目詳如本案「招標規範」之附表,測試合格之廠商始能參加價格標。 (2)承前,經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本廠將電話通知並於資格標審查當日安排測試,並經本廠測試合格後,取得參加價格標之資格,逾期以棄權論,不另安排測試。 (3)未通過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基本資格)或第二階段規格測試之投標廠商,已投標未開標之部分,原封發還。 (4)本案各段標之標封須裝入之文件補充說明如下: A.資格封: 投標廠商聲明書1份、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1份、廠商納稅證明1份,如押標金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亦得將該票據裝入本封內。(結算驗收證明書(或類似其他證明文件)及切結書亦放入本標封) B.規格封: 至少1捲300m之本案用紙 C.價格封: 投標標價清單1份、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1份。 (5)另倘投標廠商為本廠110年度之合約商,為提升採購效率,節省測試時間,得提供該年度結算驗收證明書(或類似其他證明文件)及切結書,可免再行測試即視為測試合格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印刷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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