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106-1 已決標公告

平版印刷機使用之各色油墨

財政部印刷廠 決標日:109/02/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怡昌油墨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38,150
原始預算
$ 785,925
底價金額
$ 766,710
決標折數
96.2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政部印刷廠
機關代碼 3.7.7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51 - 漆類、清漆及相關產品;繪畫用色料;墨水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游季叡
聯絡電話 (04)24953126#273
機關代碼 3.7.73
單位名稱 財政部印刷廠
機關地址 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聯絡人 游季叡
聯絡電話 (04)24953126#273
傳真號碼 (04)24938834
電子郵件信箱 ray831028@ppmof.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85,92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廠商履約情況良好,本廠得辦理後續擴充1次(每次約為期18個月),每次擴充金額為新臺幣785,925元(含稅),合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1,571,850元(含稅)。另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示:「如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本採購如廠商履約情形良好,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完成訂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1/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30 17:00
開標時間 109/01/31 14:00
開標地點 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9,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証明(最近一期或依採購法相關子法: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三條第五項規定辦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招標文件可親自領取、附回郵信封50元索取,或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2.本案採購發包單位:總務室技術士游季叡,電話:04-24953126-273,傳真:04-24938834。 3.本廠203會議室(地址: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4.本案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說明如后: (1)本案投標廠商需提供四色(青色、黃色、洋紅、黑色)樣墨各5公斤(其餘規格詳招標規範內容)供測試,油墨適性測試項目如招標規範附件,上機時測「總評為合格」者為合格廠商,測試合格廠商始可開價格標,另測試合格之廠商始給付樣墨款項新臺幣3,000元(含稅);上機實測後「總評不合格」者將不予給付測試樣墨費用,另未上機實測者本廠另行通知領回樣品。 (2)另投標廠商若曾參與本廠標案(案號:108-1021-1),且測試合格並願提供完全相同之油墨參與投標,為節省測試時間,僅須提供標案(案號:108-1021-1)之合格證明(如公文及測試結果影本)及切結書,可免再行測試即視為測試合格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印刷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1/3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財政部印刷廠
機關代碼 3.7.7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游季叡
聯絡電話
(04)24953126#273
機關代碼
3.7.73
單位名稱
財政部印刷廠
機關地址
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聯絡人
游季叡
聯絡電話
(04)24953126#273
傳真號碼
(04)24938834
電子郵件信箱
ray831028@ppmof.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85,92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廠商履約情況良好,本廠得辦理後續擴充1次(每次約為期18個月),每次擴充金額為新臺幣785,925元(含稅),合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1,571,850元(含稅)。另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示:「如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本採購如廠商履約情形良好,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完成訂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1/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30 17:00
開標時間
109/01/31 14:00
開標地點
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9,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証明(最近一期或依採購法相關子法: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三條第五項規定辦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招標文件可親自領取、附回郵信封50元索取,或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2.本案採購發包單位:總務室技術士游季叡,電話:04-24953126-273,傳真:04-24938834。 3.本廠203會議室(地址: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4.本案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說明如后: (1)本案投標廠商需提供四色(青色、黃色、洋紅、黑色)樣墨各5公斤(其餘規格詳招標規範內容)供測試,油墨適性測試項目如招標規範附件,上機時測「總評為合格」者為合格廠商,測試合格廠商始可開價格標,另測試合格之廠商始給付樣墨款項新臺幣3,000元(含稅);上機實測後「總評不合格」者將不予給付測試樣墨費用,另未上機實測者本廠另行通知領回樣品。 (2)另投標廠商若曾參與本廠標案(案號:108-1021-1),且測試合格並願提供完全相同之油墨參與投標,為節省測試時間,僅須提供標案(案號:108-1021-1)之合格證明(如公文及測試結果影本)及切結書,可免再行測試即視為測試合格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印刷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1/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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