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ray831028@ppmof.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証明(最近一期或依採購法相關子法: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三條第五項規定辦理)
附加說明
1.本案招標文件可親自領取、附回郵信封50元索取,或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2.本案採購發包單位:總務室技術士游季叡,電話:04-24953126-273,傳真:04-24938834。
3.本廠203會議室(地址:412台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4.本案適用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決標原則依據本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非環保產品廠商為最低標,且其標價符合本法(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最低標決標原則者,得以該標價優先決標予環保產品廠商」,及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辦理;另本案所定義之環保產品廠商係指招標規範所列3項產品均能提供具環保標章證書影本之廠商,如僅能提供1至2項者將視為非環保產品廠商。請投標廠商於標單中載明環保標章證號,並附上環保標章證書影本,以利本廠審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