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69號6樓
電子郵件信箱
202051@twfhclife.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69號6樓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69號5樓
押標金額度
第一項:200,000元;第二項:20,000元;第三項:60,000元;第四項:60,000元。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廠商得標後任意棄標,致本機關須重新招標而延宕時效。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完成履約事項。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69號6樓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其營業項目需含有「印刷業」(代碼:C701010)。
二、納稅證明:如營業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應為信用良好之廠商,應附具信用證明文件如下:信用證明文件(影本)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前半年以內。第一類、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四、如投標第四項,請依招標文件14印製樣品檔案.zip內之印刷檔,於150g/m2亮面特銅紙分別製作「軍福利、金福氣」各1份樣品,該樣品須為印刷機所製作,不可使用數位樣品,該樣品需與本公司管理部所存標準樣品相符,其紙張材質、文字、圖樣、顏色均不應有肉眼可分辨之錯誤。
(以上僅為摘要,仍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第四項支廠商應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
二、請依投標、開標及決標補充說明之規定裝封投標。
三、本案得標廠商需配合將成品運送至指定地點,運費由廠商負擔,指定地點包含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台中市、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及花蓮縣花蓮市等,詳見需求說明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