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69號6樓
電子郵件信箱
110584@twfhclife.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69號6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69號6樓
履約期限
自110年9月24日起至112年9月23日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I.應為依法設立登記、依法納稅且信用良好之廠商。
II.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I.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II.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
III.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前述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IV.非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下班後或週六日及國定假日)客戶電話接聽及諮詢服務之實績證明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契約書、完工證明或其他足資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電子領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原公告之招標文件其中「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內所載「收受投標文件之截止期限」與招標公告不一致,本次更正將等標期延長3工作日至110年8月31日上午10時開標,並更正「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須知」及「投標封套」有關等標期及開標日期之內容。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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