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機關地址
106 臺北市 大安區 敦化南路二段69號6樓
電子郵件信箱
201354@twfhclife.com.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69號6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69號5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69號6樓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決標日翌日起至110年度精算簽證報告函送主管機關後六個月為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
(一)投標廠商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具備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廠商。
(二)投標廠商應依法納稅。
(三)投標廠商應具備或承諾切結得標後履約前聘請符合「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及外部複核精算人員管理辦法」規定之簽證精算人員資格條件成員至少一人,並指定其中一人擔任本公司之「簽證精算人員」。
二、投標廠商應備文件: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2.投標廠商之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投標廠商指定之「簽證精算人員」其符合資格之應準備相關證明文件如下:
I.在職證明書影本或切結書。
II.符合「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及外部複核精算人員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簽證精算人員資格證明文件如下:
i.具備精算人員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ii.從事保險精算工作五年以上工作證明文件影本。
iii.曾參加由主管機關指定或認可之簽證精算人員職業道德規範課程結業證書影本。
III.符合「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及外部複核精算人員管理辦法」第十三條及中華民國精算學會「會員持續教育辦法」規定之證明文件影本。
IV.無「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及外部複核精算人員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十二款所規定情事之聲明書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