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58號4,5,6,7,8,9樓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3882188分機512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195033@twfhcsec.com.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委託辦理110年度信用評等作業」採購案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58號9樓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僅免費提供電子檔廠商電子領標網址登載為http;//web.pcc.gov.tw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3/31 13: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3/31 14: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9樓會議室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58號9樓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58號4,5,6,7,8,9樓
其他: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其他: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 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 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 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 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絶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4)廠商應具備依據「信用評等事業管理規則」所規定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發之營業執照。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2.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應具備依據「信用評等事業管理規則」所規定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發之營業執照。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3-19T10:05:05+08:00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58號4,5,6,7,8,9樓
電子郵件信箱
195033@twfhcsec.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58號9樓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僅免費提供電子檔廠商電子領標網址登載為http;//web.pcc.gov.tw
開標地點
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9樓會議室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58號9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58號4,5,6,7,8,9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 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 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 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 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絶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4)廠商應具備依據「信用評等事業管理規則」所規定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發之營業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2.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應具備依據「信用評等事業管理規則」所規定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發之營業執照。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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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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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辦理110年度信用評等作業」採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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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811-金融中介服務,不包括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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