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會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本採購案契約期滿後後續擴充之權利(後續服務內容甲方視需要提出),即本會得評估廠商實際履約情形,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事宜(本會亦得以重新議價方式辦理),後續擴充之需求期限為2年,上限金額每年均為400萬元整;另廠商不得以未取得後續擴充權利向本會求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4樓404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本案履約品質及本會債權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7樓總收文
履約期限
契約生效次工作日起至交付完整期末研究報告止,餘詳招標文件。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供應或承做之文件。
附加說明
本案聯絡方式如下:需求單位:基礎設施處,林怡萱,電話:02-3343-8423
採購單位:秘書室,朱怡柔,電話:02-3343-8716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