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得於契約期滿前3個月以書面向本會提出續約要求,本會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本採購案契約期滿後續擴充之權利,本會視該年度實際履約情形,經評估廠商如已善盡履約責任者,得按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1年;惟續約以2次為限(第1次續約上限金額為95萬1,000元;第2次續約上限金額為98萬2,000元),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含契約第4條第5款致契約價金有所變動者),本會亦得以重新議價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08012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660號3樓會議室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廠商低價搶標致日後發生履約爭議情事,並確保本會權益。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日後發生履約爭議情事,並確保本會權益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012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660號3樓收文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領取時間自114 年11月21日起至114 年12月2日下午5時止):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本採購招標文件。
二、餘詳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