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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shen@nc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會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本採購案契約期滿後後續擴充之權利,即本會得評估廠商實際履約情形,按原契約條件及單價,以換文方式(本會亦得以重新議價方式辦理)辦理續約事宜,後續擴充期間1年,上限金額為新臺幣1,188萬2,785元;另廠商不得以未取得後續擴充權利向本會求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交通通訊傳播大樓101會議室(臺北市仁愛路1段50號1樓)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在履約期間違反契約規定或其他不當情事,並彌補本會損失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1樓總收文室(NCC)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外國廠商如未經我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者,所提出之外文資格文件,應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其認證得由我國駐外代表館處為之。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聯絡方式如下:
需求單位:秘書室,許子仁,電話:(02)3343-8723。
採購單位:秘書室,沈孟穎,電話:(02)3343-8716。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