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19樓
聯絡電話
(02)89689999#9950/9967
電子郵件信箱
cltsai@banking.gov.tw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金額為預算金額減決標金額,該擴充期間為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擴充項目為本案契約項目之加班費,加班費之給付及計算仍採原契約條件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22樓秘書室二科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21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19樓秘書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廠商登記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立案證明等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或業務項目需與本採購案相關)。
2、本案允許合作社投標,投標廠商如為合作社,應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其他:附加說明
1.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廠商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2.本案部份招標文件係採用ODF格式,如無法開啟相關檔案,請下載LibreOffice或OpenOffice等開源軟體開啟檔案。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