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郜正鈞89689710/陳立樺89689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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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a2066@banki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7樓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8樓(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藉課以廠商繳付一定金額保證金,可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7樓(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應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提供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標案全稱係111年委託辦理「消費金融保護教育宣導微電影暨平面廣告(『防制詐騙-境外網站提供跨境金融服務篇』及『金融交易安全-資金往來篇』二篇)」,因系統字數限制,爰於此補充說明。
二、廠商資格文件說明
(一)、廠商應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領有營業項目及代碼為「J401010電影片製作業」、「J404010動畫影片製作業」、「J404020提供設備及場地供電影片拍攝業」、「J404030電影沖印業」、「J404040電影錄音業」、「J404050電影特效製作業」、「J503020電視節目製作業」、「J503040 廣播電視廣告業」或其營業項目與本招標標的內容相關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營業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公司(商業)登記核准函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不得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
(二)、提供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1、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免徵營業稅者,亦應檢附足資佐證之相關文件,例如稽徵機關出具之無欠稅証明或相關文書等。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三、本機關聯絡資訊
(一)、本案招標規格、評選請購單位聯絡人:
信用合作社組 郜正鈞先生/電話:8968-9710
(二)、本案招標文件採購單位連絡人:
秘書室 陳立樺小姐/電話:8968-995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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