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03 已決標公告

108年委託辦理「消費金融保護教育宣導微電影暨平面廣告」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億達影音多媒體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18,500
原始預算
$ 2,380,000
底價金額
$ 2,318,5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機關代碼 3.67.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鄭佩欣(8968-9709)/康玉侖
聯絡電話 (02)89689958
機關代碼 3.67.1
單位名稱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信用合作社組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7樓
聯絡人 鄭佩欣(8968-9709)/康玉侖
聯絡電話 (02)89689958
傳真號碼 (02)89691393
電子郵件信箱 ylkang@banki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6/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7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02 17:00
開標時間 108/07/03 09:3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8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7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08年12月1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應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領有得提供本採購標的內容相關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營業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公司(商業)登記核准函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不得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 (二) 提供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1、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免徵營業稅者,亦應檢附足資佐證之相關文件,例如稽徵機關出具之無欠稅証明或相關文書等。 (三)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標案全稱為:108年委託辦理「消費金融保護教育宣導微電影暨平面廣告(『安養信託-弱勢族群』及『走入校園與社區金融知識宣導-百萬有成、感謝有你』二篇)」。因字數限制,故於此補充說明。 本案招標規格、評選請購單位聯絡人:信用合作社組 鄭佩欣小姐(02)8968-9709 本案招標文件採購單位聯絡人:秘書室 康玉侖小姐(02)8968-995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0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67.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鄭佩欣(8968-9709)/康玉侖
聯絡電話
(02)89689958
機關代碼
3.67.1
單位名稱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信用合作社組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7樓
聯絡人
鄭佩欣(8968-9709)/康玉侖
聯絡電話
(02)89689958
傳真號碼
(02)89691393
電子郵件信箱
ylkang@banki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6/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7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02 17:00
開標時間
108/07/03 09:3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8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7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08年12月1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應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領有得提供本採購標的內容相關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營業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公司(商業)登記核准函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不得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 (二) 提供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1、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免徵營業稅者,亦應檢附足資佐證之相關文件,例如稽徵機關出具之無欠稅証明或相關文書等。 (三)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標案全稱為:108年委託辦理「消費金融保護教育宣導微電影暨平面廣告(『安養信託-弱勢族群』及『走入校園與社區金融知識宣導-百萬有成、感謝有你』二篇)」。因字數限制,故於此補充說明。 本案招標規格、評選請購單位聯絡人:信用合作社組 鄭佩欣小姐(02)8968-9709 本案招標文件採購單位聯絡人:秘書室 康玉侖小姐(02)8968-995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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