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63 已決標公告

「106年原住民族教育互動式影音教材製作計畫」資訊服務勞務採購案

原住民族委員會 決標日:106/06/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哈瑪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450,000
原始預算
$ 8,000,000
底價金額
$ 7,4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原住民族委員會
機關代碼 3.6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陽勝華
聯絡電話 (02)89953110
機關代碼 3.65
單位名稱 教育文化處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5樓
聯絡人 陽勝華
聯絡電話 (02)89953110
傳真號碼 (02)85211593
電子郵件信箱 vivo3322@a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03 17:00
開標時間 106/07/04 10:00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5樓招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5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後至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經政府機關登記立案合格之公司、法人機構、團體或大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公立大學得檢附教育部核准設立公函影本,廠商納稅之證明及廠商信用之證明得免檢附。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之完稅證明文件。 (1)其屬營運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准核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所得稅繳稅證明者,其中屬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者,為其收入支出申報表。 (3)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繳納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所出具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及經辦員圖章,否則無效。 4.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原住民族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0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原住民族委員會
機關代碼 3.6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陽勝華
聯絡電話
(02)89953110
機關代碼
3.65
單位名稱
教育文化處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5樓
聯絡人
陽勝華
聯絡電話
(02)89953110
傳真號碼
(02)85211593
電子郵件信箱
vivo3322@a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03 17:00
開標時間
106/07/04 10:00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5樓招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5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後至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經政府機關登記立案合格之公司、法人機構、團體或大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公立大學得檢附教育部核准設立公函影本,廠商納稅之證明及廠商信用之證明得免檢附。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之完稅證明文件。 (1)其屬營運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准核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所得稅繳稅證明者,其中屬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者,為其收入支出申報表。 (3)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繳納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所出具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及經辦員圖章,否則無效。 4.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原住民族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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