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電子郵件信箱
tzu0217@cga.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訂約機關得於決標翌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屆滿前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保留預算金額50%之後續擴充權利,後續擴充總金額計14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履約期限
依下訂數量決定履約期限,最高500雙以上50日曆天內完成履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得以事業主管機關網站列印資料代之,)。
除上述基本證明文件,其他參與投標時必須檢附之文件(如押標金、服務建議書、樣鞋..等),欲投標廠商應自行檢核且一併遞送(廠商資格檢查表僅供參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海巡署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 296號、電話:02-22399275、傳真:02-2239928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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