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10705 已決標公告

沙東營區增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王正義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90,548
原始預算
$ 1,880,931
底價金額
$ 1,790,548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東部地區巡防局
機關代碼 3.63.1.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彩虹
聯絡電話 (089)235671
機關代碼 3.63.1.4
單位名稱 沙東營區增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機關地址 950臺東縣臺東市興安路2段546號
聯絡人 王彩虹
聯絡電話 (089)235671
傳真號碼 (089)220502
電子郵件信箱 eh009004@cg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6 13:00
開標時間 106/12/26 14:00
開標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興安路2段54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興安路2段54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件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一)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1.商業登記證明文件、2.技師公會會員證。 (二)工程技術顧問公司: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得以列印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註: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98.4.14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2. 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三)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1.商業登記證明文件。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3.建築師證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係指廠商完成履約標的之所需時間,廠商應依下列時程完成本契約所規定之工作: (一)規劃設計部分: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完成下一目所訂工作項目。 (二)依前子目所定期限,履約分段進度如下: 1.「服務實施計畫書」部分: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4個工作天內提出「服務實施計畫書」送機關核可,並依機關通知日期至機關實施簡報。 2.規劃報告部分:廠商應於「服務實施計畫書」經機關核定後,核定次日起30個工作天內完成整體規劃報告所列事項,並將有關書圖提1式7份送機關審查,並依機關通知日期至機關實施簡報。 3.基本設計報告部分:廠商應於「規劃報告」經機關同意後,函文日起35個工作天內完成基本設計所列規範事項,並將有關書圖提1式7份送機關審查,並依機關通知日期至機關實施簡報。 4.細部設計部分:廠商應於「基本設計」經機關同意後,函文日起於40個工作天內完成各項工程設計-細部設計所列規範事項,並將有關書圖提1式7份送機關審查,並依機關通知日期至機關實施簡報。 5.規劃設計履約各階段經機關審查如有修改事項,廠啇應於機關規定時間內修正完成 (三)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四)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五)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東部地區巡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海巡署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 296號、電話:02-22399275、傳真:02-2239928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6 13: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63.1.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彩虹
聯絡電話
(089)235671
機關代碼
3.63.1.4
單位名稱
沙東營區增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機關地址
950臺東縣臺東市興安路2段546號
聯絡人
王彩虹
聯絡電話
(089)235671
傳真號碼
(089)220502
電子郵件信箱
eh009004@cg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6 13:00
開標時間
106/12/26 14:00
開標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興安路2段54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興安路2段54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件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一)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1.商業登記證明文件、2.技師公會會員證。 (二)工程技術顧問公司: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得以列印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註: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98.4.14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2. 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三)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1.商業登記證明文件。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3.建築師證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係指廠商完成履約標的之所需時間,廠商應依下列時程完成本契約所規定之工作: (一)規劃設計部分: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完成下一目所訂工作項目。 (二)依前子目所定期限,履約分段進度如下: 1.「服務實施計畫書」部分: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4個工作天內提出「服務實施計畫書」送機關核可,並依機關通知日期至機關實施簡報。 2.規劃報告部分:廠商應於「服務實施計畫書」經機關核定後,核定次日起30個工作天內完成整體規劃報告所列事項,並將有關書圖提1式7份送機關審查,並依機關通知日期至機關實施簡報。 3.基本設計報告部分:廠商應於「規劃報告」經機關同意後,函文日起35個工作天內完成基本設計所列規範事項,並將有關書圖提1式7份送機關審查,並依機關通知日期至機關實施簡報。 4.細部設計部分:廠商應於「基本設計」經機關同意後,函文日起於40個工作天內完成各項工程設計-細部設計所列規範事項,並將有關書圖提1式7份送機關審查,並依機關通知日期至機關實施簡報。 5.規劃設計履約各階段經機關審查如有修改事項,廠啇應於機關規定時間內修正完成 (三)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四)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五)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東部地區巡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海巡署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 296號、電話:02-22399275、傳真:02-2239928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6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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