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2-14樓
聯絡電話
(02)23517588#529、478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會12樓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2樓(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12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2樓(秘書室文書科)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45日曆天內完成施作安裝及功能測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營業項目須為「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或「F117010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或「F217010消防安全設備零售業」或電腦資訊機房消防設備設置及安裝之合格登記廠商且無不良紀錄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消防署審核認可書。
2.人員原廠受訓認證證明。
3.設備原廠供貨及技術支援證明。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採購招標文件倘有修正或補充,將公告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站,廠商請於公告期間持續注意有無修正或補充,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二、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倘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報價,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三、本案相關聯絡人: (一)請購單位(企劃規格需求):資訊及經濟分析室 方先生/02-23517588轉478 (二)採購單位(招標採購程序):秘書室 孫小姐/02-23517588轉52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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