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TC11320 已決標公告

公平交易委員會113年員工協助方案(EAP)勞務服務採購案

公平交易委員會 決標日:112/11/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和一診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3,200
原始預算
$ 175,800
底價金額
$ 173,2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公平交易委員會
機關代碼 3.5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3 - 社會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人事室張頴盛或秘書室莊明豪
聯絡電話 (02)23517588#568或518
機關代碼 3.59
單位名稱 人事室(需求規格)或秘書室(招標程序)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2-14樓
聯絡人 人事室張頴盛或秘書室莊明豪
聯絡電話 (02)23517588#568或518
傳真號碼 (02)23517600
電子郵件信箱 minghao@ft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就原採購標的保留後續擴充權利,期間1年,並以不逾新臺幣17萬5,800元整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21 17:00
開標時間 112/11/22 15:00
開標地點 本會12樓競爭政策資料及研究中心【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2樓(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1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2樓(秘書室文書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標案無涉物價指數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企劃書1式10份 二、投標標價清單1式1份 三、其他:包括(1)廠商資格暨投標規格審查表(2)廠商聲明書(3)授權書(負責人出席者免填)。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倘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企劃書,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二、本採購招標文件倘有修正或補充,將公告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站,廠商請於等標(公告)期間持續留意,招標機關並得視實際情形決定是否延長等標期。 三、本案就原採購標的保留後續擴充權利,期間1年,並以不逾新臺幣17萬5,800元整為限(採換文方式辦理,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公平交易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1/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公平交易委員會
機關代碼 3.59
聯絡人
人事室張頴盛或秘書室莊明豪
聯絡電話
(02)23517588#568或518
機關代碼
3.59
單位名稱
人事室(需求規格)或秘書室(招標程序)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2-14樓
聯絡人
人事室張頴盛或秘書室莊明豪
聯絡電話
(02)23517588#568或518
傳真號碼
(02)23517600
電子郵件信箱
minghao@ft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就原採購標的保留後續擴充權利,期間1年,並以不逾新臺幣17萬5,800元整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21 17:00
開標時間
112/11/22 15:00
開標地點
本會12樓競爭政策資料及研究中心【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2樓(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1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2樓(秘書室文書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標案無涉物價指數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企劃書1式10份 二、投標標價清單1式1份 三、其他:包括(1)廠商資格暨投標規格審查表(2)廠商聲明書(3)授權書(負責人出席者免填)。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倘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企劃書,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二、本採購招標文件倘有修正或補充,將公告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站,廠商請於等標(公告)期間持續留意,招標機關並得視實際情形決定是否延長等標期。 三、本案就原採購標的保留後續擴充權利,期間1年,並以不逾新臺幣17萬5,800元整為限(採換文方式辦理,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公平交易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1/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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