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服務業競爭處(需求規格)、秘書室(招標程序)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2-14樓
聯絡電話
(02)23517588#324或518
電子郵件信箱
minghao@ft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3樓第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2樓(秘書室文書科)
履約期限
113年重要節慶共3區段期間(詳企劃書徵求文件工作時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投標及撰寫企劃書,請先詳閱本案企劃書徵求文件。
一、本案相關聯絡人:
(一)請購單位(企劃書規格需求):服務業競爭處 吳小姐/02-23517588轉324
(二)採購單位(採購程序):秘書室 莊先生/02-23517588轉518
二、本採購招標文件倘有修正或補充,將公告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站,廠商請於等標(公告)期間持續留意,招標機關並得視實際情形決定是否延長等標期,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三、本案履約訪查地點,含括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六都地區(其他縣市部分得彈性增列)。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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