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2-14樓
電子郵件信箱
minghao@ft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會競爭政策資料及研究中心【10051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2樓(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2樓(秘書室文書科)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須知切結書1(投標時檢附)(要填寫)。
二、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要填寫)。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要勾填)。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請廠商備具服務建議書共1式8份。
**摘錄相關重點事項-餘請參閱「服務建議書徵求文件」:
一、有意投標之廠商,建議於投標前至現場勘查及丈量;服務建議書所載列事項,倘有疑義,請於投標前提出,洽本會釐清確認。
二、本工程為責任施工,得標廠商需檢送各項預定安裝設備之施工材料樣本或顏色、說明文件,連同施工時程表資料,經本會確認後始可進場施作。
三、請投標廠商就環境部綠色採購指定採購項目,採用具環保標章、節能(電)、節水標章及綠建材產品,併附型錄或圖說,並詳列其單品價格。
四、本案拆除部分,得標廠商需利用例假日施作,施工前須將候梯廳兩側防火門關閉(隔離防塵措施),上班日前須完成廢棄物運棄及回復週邊環境清潔。
五、契約價金內含全部既(舊)有設備拆除、新購設備購置安裝及廢棄物清運與完工清潔等費用;得標廠商並應依本會指示,將原空間欲保留之五金元件或設備(如酒精消毒劑、清潔液裝置等),妥善安裝復原。
六、本案價金給付,原則採一次無息給(結)付;倘因機關本年度經費未足支應,得分兩階段(112年、113年度)給(結)付(112年度給付額度依機關經費情形考量決定)。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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