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公平競爭處(需求規格)、秘書室(招標程序)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2-14樓
聯絡電話
(02)23517588#414或518
電子郵件信箱
minghao@ft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219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3樓(第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219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2樓(秘書室文書科)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經政府合法登記之公司、行號、機構、團體、公(工)會、協會、學會,或學術研究機構,或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註】投標廠商對於時下廣告趨勢、不動產行銷模式等應具敏感度,及對國內廣告型態、不動產產業具一定程度之熟悉度,並有相當人力及專業能力蒐集、統計、分析資料。
(二)廠商納稅(如:營業稅或所得稅)之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及出席代表授權書(負責人出席者免)各1份。
附加說明
一、本案相關聯絡人:
(一)請購單位(企劃書規格需求):公平競爭處 戴小姐/02-23517588轉414
(二)採購單位(採購程序):秘書室 莊先生/02-23517588轉518
二、本採購招標文件倘有修正或補充,將公告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站,廠商請於等標(公告)期間持續留意,招標機關並得視實際情形決定是否延長等標期,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三、本計畫履約重點內容,包括:
(一)監控全國性網際網路廣告。
(二)實地訪查:訪查地點主要以臺北、新北、桃園、臺中、臺南、高雄等6都及新竹縣市等8個縣市推案熱區、輿論或社群媒體關注或有爭議之建案坐落縣市為主,其次為上述以外之其他縣市。
四、其餘招標條件詳如規格需求說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