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2-14樓
電子郵件信箱
minghao@ft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會競爭政策資料及研究中心【10051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2樓(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2樓(秘書室文書科)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或室內裝修業。
二、廠商納稅(如:營業稅或所得稅)之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執行工項並含13樓西側男女廁所之地磚汰舊換新**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相關事項摘要】
一、有意投標之廠商,建議於投標前至現場勘查及丈量(現況平面圖說僅供參考);服務建議書所載列事項,倘有疑義,請於投標前提出,洽本會釐清確認。
二、本工程為責任施工,得標廠商需檢送各項預定安裝設備之施工材料樣本或顏色、說明文件,連同施工時程表資料,經本會確認後始可進場施作。
三、請投標廠商就各項設備(包括座式兩段式省水馬桶/蹲式馬桶/出(省)水龍頭/循環扇/小便斗/托布盆等),優先採用具環保標章、節能與節水標章及綠建材產品,併附型錄或圖說。
四、本案拆除部分,得標廠商需利用例假日施作,施工前須將候梯廳兩側防火門關閉(隔離防塵措施),上班日前須完成廢棄物運棄及回復周邊環境清潔。
五、契約價金內含全部既(舊)有設備拆除、新購設備購置安裝及廢棄物清運與完工清潔等費用;得標廠商並應依本會指示,將欲保留之五金元件或設備(如酒精消毒劑等),妥善安裝於指定空間。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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