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濟南路一段2-2號15樓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15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投標須知下載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16樓(第二會議室-地點如有更動將於投標時通知)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2號17樓(文書科收發室)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應檢具下列相關文件參與投標(影本應清晰可辦,本會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
(1) 廠商(團體)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從事媒體、媒體購買、公關、傳播、廣告代理、整合行銷、影視等相關行業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
(2) 最近1期納稅證明或免稅文證明。
(3)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之文件。
(4)填畢之投標廠商聲明書(應加蓋公司與負責人印章)。(務請參閱聲明書之附註,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5)委託代理授權書(得附於投標文件遞送或由被授權人攜至開標現場)
(6)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各項情形切結書。
(7)投標標價清單
(8)企劃書 (企劃書建議撰寫方式 詳本案需求規範說明書)。
是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請詳閱本案需求規範說明書、採購契約及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相關需求及規格如有疑問,請洽本案需求單位承辦人鄭先生(電話23975589轉7008分機);採購招標事宜如有疑問請洽本會秘書室陳小姐(電話23975589轉8006分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