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2號15樓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2號15樓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2號16樓(第二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2號15樓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政府登記合格之丙等(含)以上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或室內裝修(潢)業;(1).丙等(含)以上營造業(項目代碼:E101011):登記證明、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工程承攬手冊、有效公會會員證。(2).土木包工業(項目代碼:E10201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有效公會會員證。(3).室內裝修(潢)業 (項目代碼: E801060、E801010) :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應含E801060室內裝修業)、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影本。(二)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收據聯或最近一期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三)廠商信用證明文件: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四)填妥之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詳本案投標廠商聲明書「附註」說明。(五)代理授權書(得附於投標文件遞送或由被授權人攜至開標現場)。(六)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2、3、4)(七) 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八) 投標標價清單(請依本會提供表格填載)。(九)工程概算總表及工程概算詳細表(依本會提供表格填載)。(十) 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參考「需求說明書」格式製作(其中1份免裝訂)。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請詳閱需求規範說明書、契約(稿)等招標文件。
2.本案押標金:新臺幣20萬元整。
3.如需現場實勘請洽秘書處史小姐(02-23975589分機8018)、陳小姐(02-23975589分機8006)或史先生(02-23975589分機1702)。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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