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200502 已決標公告

109年度兩岸青年學生公民新聞研習營

大陸委員會 決標日:109/02/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00,000
原始預算
$ 2,5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大陸委員會
機關代碼 3.5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余康寧
聯絡電話 (02)23975589#3006
機關代碼 3.57
單位名稱 文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15樓
聯絡人 余康寧
聯絡電話 (02)23975589#3006
傳真號碼 (02)23975279
電子郵件信箱 knyu@ma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15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16 17:00
開標時間 109/01/17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15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15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10.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登記之法人、團體、大專院校或學術機構,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設立登記證明或其他合法設立之文件影本乙件(公、私立學校得以參加投標之公文替代)。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投標廠商未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為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證相關文件代之。投標廠商如為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其他依法免稅之私立學校,應提供已送主管稽徵機關收訖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機關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影本(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3、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公立學校可免提出) 4、填畢之投標廠商聲明書(應加蓋印章)。(投標廠商須填具「投標廠商聲明書」1份,並自行負責所聲明之事項。其內容若有虛假,一經查證或舉發,亦不得參加決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1項至第9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大陸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1/1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大陸委員會
機關代碼 3.57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余康寧
聯絡電話
(02)23975589#3006
機關代碼
3.57
單位名稱
文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15樓
聯絡人
余康寧
聯絡電話
(02)23975589#3006
傳真號碼
(02)23975279
電子郵件信箱
knyu@ma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15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16 17:00
開標時間
109/01/17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15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15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10.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登記之法人、團體、大專院校或學術機構,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設立登記證明或其他合法設立之文件影本乙件(公、私立學校得以參加投標之公文替代)。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投標廠商未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為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證相關文件代之。投標廠商如為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其他依法免稅之私立學校,應提供已送主管稽徵機關收訖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機關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影本(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3、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公立學校可免提出) 4、填畢之投標廠商聲明書(應加蓋印章)。(投標廠商須填具「投標廠商聲明書」1份,並自行負責所聲明之事項。其內容若有虛假,一經查證或舉發,亦不得參加決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1項至第9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大陸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1/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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